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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論文申請程序

每學年均有兩次論文計畫大綱口試與碩士學位論文考試(詳細日期依照系辦規定辦理)。申請順序及流程請依照以下各點說明辦理,本系網站提供研究生手冊電子檔下載,請多加利用。(https://athletic.ntus.edu.tw/index.php?code=list&ids=411

一、指導教授申請

(一)學生應於入學後之第一學期結束前擇定論文指導教授,並填寫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同意表【附錄一】,交回系辦。
(二)研究生更換學位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同意書(因特殊原因需更換時使用)【附錄二】
(三)指導教授放棄指導研究生申請同意書書(因特殊原因需更換時使用)【附錄三】
 

二、學位論文計畫口試

(一)申請論文計畫大綱口試者需準備以下表格。(請電腦打字,自行下載並用白色紙張列印)
1.學位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附錄四】
2.學位論文計畫審查委員推薦表【附錄五】
3.開會通知(日期、場地敲定後即自行列印送系辦用印後並寄送給口委,最晚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一週告知系辦,以利系上公告)【附錄六】
 
(二)口試當天需準備以下表格。
1.學位論文計畫審查表(請依照口委人數列印)【附錄七】
2.學位論文計畫審查總表(只要1張)【附錄八】
3.領據包含審查費(核支3名審查委員)及交通費(高鐵費用需檢據核銷)【附錄九】
4.學位論文計畫口試流程說明【附錄十】
5.更換學位論文審查委員申請書(因特殊原因需更換時用)【附錄十一】
 

三、申請學位論文考試

(一)申請學位論文口試前必須完成本碩士班修業要點相關規定,方可報名。
(二)申請表格如下:
1.口試前:
(1)研究生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附錄十二】。
(2)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附錄十三】
(3)學位論文考試資格審核表【附錄十四】
(4)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附錄十五】
(5)學位論文審查口試委員邀請函(日期、場地敲定後即自行列印送系辦用印後並寄送給口委,最晚須於確定口試日期前一週告知系辦,以利系上公告)【附錄十六】
(6)口試委員聘函【附錄十七】
(7)更換學位論文審查委員申請書(因特殊原因需更換時用)【附錄十一】
2.考試當天:
除了備妥以下表格外,請學生自行準備海報、簡報設備、安排座位,並自行請人協助當次意見紀錄、錄音或錄影等相關事宜。
(1)學位論文審查評分表【附錄十八】,(請依照口委人數列印)。
(2)學位論文審查評分總表【附錄十九】,(只要1張)。
(3)領據包含指導教授費、審查費(核支3名審查委員)及交通費(高鐵費用需檢據核銷)【附錄九】
(4)學位論文口試流程說明【附錄二十】
(5)學位論文審定書【附錄二十一】

四、學位論文口試後準備事項

(一)學生依照本系論文格式、委員意見修改論文,經指導教授審核通過並簽名之以下資料:
1.學位論文修正審核通知書【附錄二十二】
2.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附錄二十三】
3.學位論文專業符合審核表【附錄二十八】
4.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相似度低於30%且指導教授已於報告書簽名)、
    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申請請參考本校中文論文抄襲比對系統申請規範申請(https://lis.ntus.edu.tw/index.php?code=list&ids=1494)
5.已修習完成學術倫理課程6小時證明、
6.定稿的論文列印一份(未裝訂)
以上送交系辦審核論文格式(每次審查需3-5個工作天)。
      
(二)系辦審核通過後,將會把學位論文審定書請主任簽名後交給您。
(三)將論文上傳至本校圖書館網站的博碩士論文上傳系統(https://cloud.ncl.edu.tw/ntupes/),審核通過後,請列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
(四)登錄碩士學位論文資訊,請上學校首頁之【資訊服務】→【新一代校務系統】→【教務系統】→【成績資料管理】→【成績輸入作業】登錄考試地點、考試委員(含指導教授)、指導教授、考試時間(日期及時間)及中英文論文題目→列印【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先請【指導教授】簽章,再送至系辦公室。
(五)系辦繳交1本精裝本(黑色燙金)。

五、離校手續

(一)新一代校務資訊系統「畢業生資格審核表」各單位須審核通過(軍輔暨生活輔導組-操行成績、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系所等),最後請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教務處註冊組為最後審核單位。
(二)欲申請離校者,須注意是否已將圖書歸還至圖書館,以及須繳交已簽署之電子檔上網授權書及紙本論文1本精裝本(黑色燙金)+1本平裝本(藍色彩紋紙:編號SH7212)。
 
附錄二十四 論文寫作與編輯格式表(下載)
附錄二十五 封面(下載)
附錄二十六 書背(下載)
附錄二十七 修習非本系碩士班課程申請表(下載)